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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评选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5195 发布日期:2012-07-02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评选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闽委教宣[2011]2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二届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现将《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评选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下达名额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1年12月1日前将名单及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经验总结一份、开展活动的图片或活动DV刻录光盘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市教育局将召开全市学校规范养成教育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进行命名和表彰。
 
附件:
1、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评选标准(试行)
2、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名额分配
3、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
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评选标准
(试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要将文明礼仪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文明礼仪教育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的长效机制。
    2、学校要成立文明礼仪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校长负责,并协调学校各部门组织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3、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学校礼仪教育的各种制度和实施计划,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二、师资队伍
    1、全体教师要将文明礼仪教育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内容融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都要应成为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施者和学生文明礼仪的示范者。
    2、学校要加强对教师进行文明礼仪教育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提高文明礼仪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文明礼仪,通过教师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
 
三、活动实施
    学校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文明礼仪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注重提高文明礼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全面了解文明礼仪。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等课程中涉及文明礼仪的内容要重点讲述。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其他课程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适时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文明礼仪教育。
    (二)通过学校日常管理强化学生文明礼仪意识。文明礼仪体现在学校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要求,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引导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文明礼仪氛围。不断开辟和拓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文明礼仪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辩论会等形式,抓住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校园典礼等契机,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少先队、学生会、社团组织、业余党校等团体组织的作用。
    (四)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践行文明礼仪。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载体,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福利院、旅游景点、部队营地等场所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使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文明礼仪,践行文明礼仪。
 
四、教育效果
    各学校要重视校园文明礼仪氛围的营造和活动的开展,并收到良好的教育成效:
    1、重视校园文化硬件建设,校园保持整洁卫生,有校园净化、绿化责任区和文明礼仪监督岗;在醒目地方张贴校风、校训、《守则》、《规范》、《师德规范》和各种宣传标语,在校园宣传廊、校刊校报、广播室等教育阵地定期刊登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
    2、学校校园网上有开辟文明礼仪专栏、专题,通过数字化和多媒体技术,报道学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动态,丰富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
    3、文明礼仪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渗透在学科教学及班级管理、团队活动中。能结合“我和我的祖国班级德育系列活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各种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如出一期专题黑板报(橱窗)、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队会)、做一件讲文明讲礼貌的实事、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开展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等,各项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证明。
    4、通过文明礼仪教育,学生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以及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领域的交往礼仪有明显的进步。全体学生基本做到:
    (1)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掌握正确的形体姿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不同的情景下均能熟练准确的使用礼貌用语和体态语言;了解我国的传统节日礼俗,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2)同学间团结友爱,尊敬老师有礼貌;遵守校规校纪,集体活动时能遵守相关的规则和要求;珍惜学习、活动用具和学校器材、设施;能宽容、礼让他人。
    (3)理解父母,懂得感恩,对长辈用尊称,对客人能主动问好,孝敬父母,和睦邻里,懂得家庭成员间的伦理道德,初步养成了家庭礼仪行为习惯。
    (4)遵守公共场所的礼仪规范,做文明游客、文明顾客、文明乘客、文明观众。对外宾热情大方,参观访问遵章守纪,在公共场所文明交流,不干扰他人,有良好的公共礼仪行为习惯。
 
附件二
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名额分配
县(区、市)
名额
鲤城区
6
丰泽区
5 
洛江区
4 
泉港区
5 
石狮市
6 
晋江市
9 
南安市
9 
惠安县
8 
安溪县
8 
永春县
5
德化县
5 
台商投资区
3
市直学校
3 
 
附件三
泉州市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所属县(市、区)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